2016年房山区道路小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房山区道路小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项目包括107、108国道两条;阎周路、良坨路等10条省道;周张路、良常路等县道64条,共计929.318公里。道路等级为一、二、三级公路。项目所在局部路段多处出现裂缝、网裂等道路病害,拟将进行病害处理。本次道路小修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铣刨旧路、灌缝、沥青混凝土面层加铺等。
施工标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7.5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4月15日;预计交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2011-2015)累计完成30公里(含)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则不需要此证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3月14日9: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3月14日11: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
邮 编:102488
联 系 人:孙大为
电 话:010-69376304
传 真:010-693761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陈海宁 高磊
电 话:010-67806076
传 真:010-67805856
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 系 人:孙大为
电 话:010-69376304
监督电话:010-6937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