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继续实行菜田补贴政策

28.07.2016  18:10

  2016年咱们北京继续实行基本菜田补贴政策,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划入我市基本菜管理系统、规模在平原5亩以上、山区2亩以上的菜田,可给予不低于200元/亩的补贴。

  2、鼓励发展设施蔬菜生产,给予日光温室不低于200元/亩、大棚不低于50元/亩的补贴。

  3、提高蔬菜“三品”认证率,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中一项或多项的菜田,可给予不低于200元/亩的补贴。

  4、推进蔬菜工厂化生产,可按照3吨产量折算成1亩露地菜田的标准给予补贴。

  5、鼓励发展新菜田,对全市“两田”划定范围之内新发展的菜田,可给予10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

  6、鼓励蔬菜产业化经营,面积达到45亩以上的规模菜田,可给予定额补贴。

  7、实行服务带动型推进蔬菜适度规模经营、减少蔬菜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对于新建蔬菜生产设施、老旧温室改造、盘活闲置设施的,都可给予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