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将开展蔬菜商品苗成本补贴

23.03.2017  02:33

  2017年北京市农业局蔬菜处计划在蔬菜产业重点区,开展蔬菜商品苗生产成本补贴,促进商品种苗在蔬菜生产中的应用。

  补贴对象

  为在本市注册和生产蔬菜(含西甜瓜、草莓、食用菌)种苗的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种苗质量纠纷,蔬菜种苗年生产销售能力120万株以上,具有种苗注册商标,其中,草莓和食用菌种苗生产企业必须持有草莓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补贴品种

  应以本市“八大主导蔬菜品种、四大特色品种和四大城市应急品种”为主,各区可根据地区特色调整不超过2个品种,补贴品种中,应当审定、登记的品种必须经过审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