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开展本市建设工程用砂石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砂石生产、销售企业和施工企业:
为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用砂石供应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砂石生产、销售、使用行为,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7〕722号)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将联合开展本市建设工程用砂石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本市从事砂石生产、销售的企业和施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及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本市建设领域内施工企业砂石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使用质量不合格砂石违法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市砂石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发现的无照销售砂石、销售质量不合格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检查安排
(一)企业自查
从8月10日至8月14日,本市各砂石生产企业、砂石销售企业、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或工程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立即对本企业砂石产品质量管理或使用砂石施工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各砂石生产、销售企业应确保砂石产品质量合格,并按要求为用户提供有效质量证明文件。不得收购、销售非法开采砂石,不得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砂石。
各施工企业应采购使用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工程技术标准的砂石材料,留存进场砂石的有效质量证明文件。不得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不得使用质量不合格砂石。
(二)市级联合抽查
从8月15日至8月1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检查本市砂石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砂石的施工企业。
四、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检查发现砂石生产、销售、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17年北京市建设用砂石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2.北京市砂石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查情况表
3.北京市经销企业砂石销售质量检查情况表
4.北京市施工企业砂石使用质量检查情况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5995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