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17年度项目资助申报公告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北京市文化局发起设立,旨在繁荣首都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交流传播、培养艺术优秀人才、推动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为做好2017年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引导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艺作品,策划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的品牌文化活动,努力造就一批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资助范围及资助重点
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文化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发展规划,2017年,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围绕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大领域开展项目资助。
为更好地突出基金资助的引导性、示范性,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将采取“1+X”的资助模式,即为以匹配资助为主、特别优秀项目全额资助。基金根据项目类型、艺术价值、活动影响等因素,在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中,选优拔萃,在三大领域中重点推出1-3部(个)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品牌文化交流活动以及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织专家全程参与项目策划实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群策群力,打磨精品,实现“面上征集、线上扶持、点上突破”。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重点资助符合年度文艺创作规划,突出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以及小型剧(节)目的演出交流。今年将围绕年度文艺创作重点选题,推动重大题材作品创作,重点扶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重点资助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优秀文艺作品传播交流推广,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观众覆盖面。今年将以“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为主题,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层面,策划推出一批文化传播交流推广重点项目。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围绕首都文化艺术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资助高层次领军人物、青年拔尖人才以及戏曲艺术专业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鼓励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为优秀艺术人才、优秀艺术作品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今年将重点资助关键领域拔尖人才、薄弱环节紧缺人才和戏曲艺术专业人才的培养项目。
具体资助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各艺术领域申报公告。
三、申报条件
2015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申报项目要求的单位或机构,可申报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项目。所在地为北京市的中央部属高等院校以及2015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申报项目要求的单位或机构,可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公告。
为保障资助项目顺利实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基金资助额度占项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70%;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基金资助额度占项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
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渠道资助的申报主体,如以相同项目申报同类资助项目,需提前予以申明。申报项目如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不得接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申报项目所列经费开支,如已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支持,不得再从其他财政性资金中列支。
四、评审及实施
申报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三级评审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认定;组织专家对资格认定的项目进行初评、复评,实行同行评审、双向匿名;基金理事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及时公示、公告。
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后,基金管理中心与申报主体签订资助项目协议书,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申报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北京市文化局官网”( http://www.bjwh.gov.cn ),根据申报类型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项目初评将在网上进行,不再接受纸质材料。请申报主体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及时上传申报所需要的文档、音视频等项目资料,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络拥堵,延误申报。
咨询电话:62253068,62216688转5011。
附件1: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1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1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