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2013年度)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年检的通知
20.09.2014 21:00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的企业进行2014年(2013年度)年检。请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技术人员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年检后,于2014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将防雷资质年检材料送北京市气象局。
资质年检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年检申请表(见附件);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及《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技术人员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合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以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办理地点:北京市气象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400806,68400604
附件: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年检 申请表
北京市气象局防雷办
2014年6月11日
本文来源: 气象局
20.09.2014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