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度部门预算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 5月
目 录
一、 北京邮电大学简介
二、 部门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二) 收入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三) 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二) 支出科目
一、北京邮电大学简介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自1955年建校以来,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了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6个教学单位,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感知技术与产业3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涉及22个一级学科。学校现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宏福校区和延庆世纪学院校区,在江苏无锡和广东深圳分别设有研究院。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及留学生近30000名,网络教育在籍学生约50000名。近几年来,北京邮电大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按照“综改拉动、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牢固树立事业型思维,启动学校教育事业综合改革。秉承“在素质教育中培养通信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突出信息特色,在行业引领中服务现代社会,在信念执着中传承大学文化”的办学理念,在全校党员、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的思想,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工程”,积极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实现了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发展。2008年3月,教育部正式公布我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志着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踏上了新的台阶。近三年,我校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精品课程、北京市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国家级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教育成果奖、北京市教育成果奖等各级各类评选工作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长期以来,我校学生大学英语四级一次通过率保持在85%以上,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为100%,本科生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在以英语、电子、数学和物理竞赛为代表的国内外大学生重大赛事中成绩优异,位居全国重点高校前列。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始终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根本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人才工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师资结构不断优化。目前,我校拥有着一支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得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科技新星、省部级“青年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为骨干的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8%,外籍教师近百人。
以“211工程”建设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学科布局进一步优化。目前,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含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有5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6个本科专业,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学科涵盖了理、工、文、法、哲、经济、管理、军事、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信息学科优势突出、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我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部级重点学科8个。2007年以来启动了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北京市特色专业9个。
加强基地建设,科研工作良性发展。我校建有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防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若干高水平的科研基地。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5个(其中2个为牵头、3个为合作)、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111创新引智基地”2个、各类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以基地建设和团队建设为基础,我校科研工作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研奖励数十项。同时,我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始实施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学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成立了国际学院。近年来,国际学院以其严格的管理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好评。我校与斐济南太平洋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已获正式批复并开始招生。我校与70余所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签署合作协议约160份,已启动的校际交流项目50余个,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60余个国外知名大学。
我校成功申报和建设了“通信与网络核心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和“高等智能与网络服务创新引智基地”两个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引进了以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若列斯.阿尔费罗夫为代表的世界一流学术大师和科研学者,形成了实力强大的国际化研究阵容。积极主办高层次、高规格国际会议,搭建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平台,增进了学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学术交流与对话,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勤奋 严谨 创新”的校风、“厚德 博学 敬业 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的引领下,正朝着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这一宏伟目标而阔步前进。
二、 部门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2016年收支总预算225487.13万元,比上年年初部门预算增加1063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5967.5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48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907.2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13772.55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0488.3万元。
(二) 收入预算表及情况说明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22548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2791.61万元,占41.15%;事业收入83000万元,占36.80%;经营收入2500万元,其他收入19207.22万元,占8.51%;上年结转27988.3万元。
(三) 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2254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33.83万元,占53.63%;项目支出102053.3万元,占45.25%。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79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7.58万元。其中:
高等教育(2050205),2016年预算数85873.98万元,比上年减少598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60.7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747.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减少3255万元,长效机制减少8000万 。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2060204),2016年预算数为2047万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2016年预算数为307.76万元,与去年预算数一致。
住房保障支出(221),2016年预算数为4562.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33万元,提租补贴371万元,购房补贴1958.87万元。
三、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其他经费拨款等。
(二) 支出科目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高等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基础研究: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反映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的支出。
应用研究: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高技术研究:反映为解决事关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而开展的研究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6年预算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