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通知
京建发[2017]3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等规定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开展了2017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经审定,北京市顺义新城第12街区西马坡政策性住房项目(C、D区)、中国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究院项目(一期)两个项目符合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条款及指标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标识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