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2021年4月22日上午,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2020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20年,全市三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710件,其中民事案件42330件,占比63.5%;行政案件24380件,占比36.5%。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973件其中民事案件42983件、行政案件23990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挑战,全市三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深挖潜力,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作风,知识产权审判条线全年结收比超过100%,最大化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质效双优”。
据了解,2020年北京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重点工作。包括发布《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统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裁判尺度;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在大兴区中日科技园设立中日园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测评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巡回审判、企业服务、联合宣传、专业研讨,有效凝聚解决纠纷的合力等。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评选和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是北京高院长期以来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2年开始,到今年已经是第19个年头。”杨柏勇介绍到,此次案例评选,注重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为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精准进行法律定性,为解决产业界、理论界、实务界关注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给予积极的正面回应;注重有效规范新业态发展,为保护知识产权核心资源,增强企业竞争力作出积极的规则指引;注重统筹推进多元化保护,为满足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需求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支持。
例如,在本次公布的十大案例中,“红牛”商标权属案涉案标的额超过37亿元,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以来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该案综合多种合同解释方法,通过对民法物权“添附”制度的深入分析,认为该制度无法作为知识产权权属判定规则,从而维护了国外当事人天丝公司的商标权。“中超联赛赛事节目”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再审判决结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肯定了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满足现行著作权法有关电影类作品“独创性”和“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要件规定,构成电影类作品。“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著作权案,通过综合考虑网盘提供者具备的信息管理能力、采取屏蔽侵权文件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实现有效制止侵权的必要性等因素,认定百度公司怠于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户分享侵权链接、未对重复侵权的用户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权利人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建立权利人、网盘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平衡提供了有效的规则指引。“利用网络爬虫非法抓取电子书”侵犯著作权罪案,是近年来涉案人员最多、涉案作品种类最多、影响最大的一起涉网络侵害著作权犯罪案件,该案对网络电子证据收集评价、网络抓取行为非法性等问题的认定,契合了打击新型知识产权犯罪的现实需求。
此次发布会还同时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该指引是北京法院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具体分工方案的一项工作举措,也是确保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北京得以准确适用的重要保障。该指引的发布对于统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题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