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举办2016年度省本级林业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

18.09.2016  19:38
   中国林业网9月18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根据《四川省林业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林业系统申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林业厅《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班计划》安排,9月12日,四川省林业厅在省林干校举办了2016年度省本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林业厅副厅长马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厅机关资源处、野保处、防火办,省森林公安局、省森防站、省种苗站,卧龙、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等8个处(站、中心)、自然保护区的100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马平要求:一是要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林业上来,切实增强依法治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突破难点,切实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要端正执法态度,转变执法观念,夯实理论功底,提高执法素养, 严格履职尽责,加大执法力度;三是要珍惜机会、安心学习,力求做到“知行合一”,要端正态度,遵守纪律,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本次培训分课堂教学和资格考试两个阶段,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和厅机关具有丰富执法实践经验的专家和领导授课。课堂教学开设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及执法操作实务等课程。授课结束后,全体学员将参加由省法制办和省林业厅分别组织的公共法和专业法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办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的主要依据。(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