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2016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3.11.2015  16: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3〕1427号),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遴选2016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承担单位的遴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遴选承担单位的项目

  项目名称:北京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程编制前期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程》编制的有关前期研究,调研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现状、问题,提出预拌砂浆生产、试验管理和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和解决措施,提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程》编制初稿。

  成果:

  1、提交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程前期研究报告

  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程》编制初稿

  二、项目单位遴选条件

  1、依法设立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相应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2、项目单位须具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3、项目单位须熟悉和全面掌握预拌砂浆行业现状,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员和技术储备,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三、申报承担项目有关要求

  1、申报资料要求: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等有关资料(包含电子版),一式四份,项目需提交的资料、表格见附件1、2。

  2、申报预算要求: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关规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3〕1427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78号)、《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211号)、《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14〕176号)执行。

  3、申报时限要求:请于2015年11月27日前,向北京市散装水泥水泥办公室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截至日后,将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3〕1427号)和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北京建设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c座)

  联系电话: 59958959

  邮编:1000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申报项目有关资料

      2、项目申报书(空表)

  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项目申报书(A)空白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