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报刊核验的通知

22.03.2016  15:05

北京地区各报刊主管及出版单位:

遵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1号)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自2016年3月28日开始,组织实施北京地区报纸期刊2015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北京地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报刊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所有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二、核验时间:

报刊年度核验期限为2016年3月28日至5月31日。

三、核验内容:

报刊核验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结合日常监管审读工作,对北京地区报刊出版单位2015年报刊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形式和出版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一)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报刊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是否切实全面履行主管主办单位工作职责;

(2)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资格;

(3)报刊出版内容导向是否正确,期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程序;

(4)报刊出版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编校质量低下,编校差错频发等问题;

(5)报刊出版单位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严重超越业务范围等违规行为;

(6)报刊出版单位编采人员和记者站是否存在严重违规问题,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7)报刊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二)重点核验如下报刊:

今年我局还将重点关注如下几类情况:

(1)总局确定重点监管的报刊出版单位;

(2)长期存在违规问题的报刊;

(3)近两年来调整办报办刊定位,以及缩短刊期,尤其是刊期变更为旬刊、周刊和周二刊的期刊;

(4)重点核查大量发表论文的期刊、非学术期刊,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违规刊载学术论文、出版质量低劣、靠收取版面费牟利等问题;

(5)首次参加年检的新创办报刊或业务范围有较大调整的新更名的报刊;

(6)群众集中反映存在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突出问题的报刊。

四、核验要求:

(一)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和各报刊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报刊核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年检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掌握北京地区报刊出版产业发展状况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切实制定完善年检工作各项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核验工作。

(二)如实准确填报年度核验表相关数据。凡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单位均需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年度核验相关数据,确保年检数据与统计年报数据的一致性,没有数据的视为未正常出版。各单位所填报的年检数据,将作为北京地区报刊出版产业发展总体状况统计和数字化转型示范的重要依据。

(三)核验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报刊,将按照总局文件规定下达“报刊缓验通知书”,并抄送主管主办单位,明确缓验期限及整改要求。整改期满,将向总局新闻报刊司上报对缓验报刊的拟处理意见、缓验报刊整改报告、整改后样报样刊等材料,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年检。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提请总局撤销其出版许可证。

(四)对主管主办单位不能履行职责以及不具备编辑出版能力、长期违规出版等违规问题的报刊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我局将依法定程序及时履行书面催告程序,经催告一个月内仍未参加年检的,上报总局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五、核验程序:

北京地区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采用网上填报、网上初审、网上复审和现场核验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填报:2016年3月28日-4月15日。请各报刊出版单位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网站(网址www.bjppb.gov.cn),在快捷通道中点击“报刊管理”链接,进入后点击“报刊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申请)”,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登陆,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并提交,经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交主管主办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核验:请各报刊出版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文件,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二层210房间办理年度核验相关手续:

1.《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2.经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3.2015年度报刊出版单位自查自检报告一份;

4.报纸出版单位提供一季度2015年连续出版的样报,期刊出版单位提供全年2015年连续出版的样刊;

5.报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或相关领导《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集中办理:中央单位主管的报纸期刊,由其主管部门集中到我局办理年度核验手续;对报刊出版单位数量较多的主管部门,可实施预约上门集中办理年度核验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核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朝阳门立交桥西北侧),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二层210房间。

(2)咨询电话:报刊核验工作咨询电话:64081702  64081719。

(3)信息更新:年检过程中,如发现报刊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与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不符,请先与新闻报刊管理处核实,更新完成后再填报年度核验表。

(4)网络服务:局信息中心负责报刊年度核验网络系统服务工作,咨询电话:64081736。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