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08.11.2014 23:21
本文来源: 地质大学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 23个学科 ,分别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 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二、选题设计 1、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项目类别及申请人资格 1、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4、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五、资助强度 1、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15万元。 2、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研究时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七、评审方式 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 八、填写要求 1、申请人必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2、每个项目必须填写活页,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的背景材料(如姓名、工作单位、发表刊物等)。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申请人请参照《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要点》,准确填写申请书中相应内容。 九、其他事项 1、项目组成员加强沟通,避免违反申报资格等相关规定。 2、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要求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6份,活页分别夹在申请书内。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提供推荐者签字的申请书原件1份,其余5份可复印。 3、申报流程 2012年2月16日-2月17日,申请人向科技处提交申请书、活页初稿,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1年2月21日-2月23日,报送定稿纸质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 白洁 张彪 姚慧 联系电话:82322732,82322345,82322210 附件: 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2年1月18日 附件: 20120118114729437.rar (4.853218MB )
本文来源: 地质大学
08.11.201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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