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北京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2014  20:32


京工办发【2014】33号


关于印发《2014年度北京市工会

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机关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1号)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完成全总下达的统计任务,市总工会制定了《2014年度北京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全面、真实、有效,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为各级党委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会工作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2014年度北京市工会

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对2014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部署,为组织实施好2014年度北京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统计年报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工会参政议政、开展工会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全市所有的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各级工会组织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

基层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多个单位组建的联合基层工会,不包括已经破产、注销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层级在基层工会之上的所有工会组织。

(二)调查时点和时期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4年9月30日。

三、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

2014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上一年度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要特别注意遵守编码的使用原则。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要求,2014年全市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处理,统一采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网络版软件(离线工具),今年起不再使用单机版软件。

四、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4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4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对外交流工作;(11)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等。

2014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中的附表,即“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由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填报层级,并在相应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填报,所填数据必须经工会相应职能部门领导认可,随2014年年报数据库一同上报市总工会研究室。

五、统计标准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六、调查组织实施

2014年度北京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由北京市总工会研究室统一部署,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及各直属基层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一)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逐级部署统计年报工作,组织好调查表的下发、填报、回收、审核、数据录入及汇总上报等各阶段的工作,2014年度统计调查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

(二)统计年报调查使用的软件需要在网上下载。通过全总网页地址: http://stats.acftu.org ,进入中国工会统计调查网站后,在主界面右上角“用户名”处输入“bjbj”,“密码”处输入“123456”,单击“登录”,即可下载2014年统计年报上报程序,并进行安装。

(三)上报时间和报表种类:

(1)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在2014年10月15日前上报两个数据库文件(基层、集体合同)和两种调查表(《基层工会调查表》、《基层以上调查表》的附表《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表》)。

(2)市总产业工会及局、集团和公司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在50个以下的在2014年10月22日前上报; 所属基层工会在50个以上的在2014年10月27日前上报。

(3)区县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在500个以下的在2014年10月31日前上报;所属基层工会在500个以上的在2014年11月5日前上报。

市总产业工会及局、集团、公司工会和区县总工会上报三个数据库文件(基层、基层以上、集体合同)和三种数据汇总表(按单位类别汇总的《基层工会汇总表》,按层次汇总的《基层以上工会汇总表》及《集体合同汇总表》)。

(4)各单位的数据汇总结果,应由分管主席审定后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工会公章,并由填表人签字后上报到北京市总工会研究室(研究室在市总院内5号楼2层212房间,联系人:付玲琦,办公室电话:65592867,65244645手机:13911879028,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质量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尽量减少误差。同时要将年报汇总结果与2013年年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如果数据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时对数据变动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对因填报或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的误差,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修正,努力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附件:1.《2014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2.《2014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


附件列表:
  • 2014基层表 0702 印.xls
  • 2014基层以上表0702 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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