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地区报刊核验工作催告通知
07.06.2017 10:44
本文来源: 广播电影电视局
北京地区报刊出版相关单位:
2016年度北京地区报刊核验工作于5月4日全面启动。截止到5月底,已经有87%的报刊单位进行了网上申报和初审复审工作,有些已经完成了年度核验工作,但仍有部分报纸期刊出版单位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现进行催告。
报纸、期刊出版年度核验制度,是我国报刊行业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五十四条、《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后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其出版许可证,并由所在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请相关单位接到此催告通知后,及时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至6月30日止。(具体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210房间)
逾期仍不参加年检的报刊出版单位,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其出版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催告。
联 系 人:张俊杰
联系电话:64081719 64081702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5月31日
本文来源: 广播电影电视局
07.06.201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