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4.2018 03:25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各区商务委,各相关协会、企业:
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按照市反恐办关于开展反恐宣传的工作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和形式载体,深入开展社会反恐宣传教育,不断增加全民反恐意识,推动全市商务领域形成反恐怖工作的强大合力。
请各单位将反恐宣传工作情况,于4月16日12:00前,通过邮件反馈至市商务委流通秩序处。
( 联系人 :流通秩序处 康凯; 联系电话 :87211651; 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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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20.04.2018 03:25
筑牢护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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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不肆险,安不忘危”。News.Cntv.Cn
香港首次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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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4月15日电(记者周News.Cnt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