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关于组织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16.02.2016  19:49

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农职院、首农集团、各区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农业部定于2016年4-9月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工作,我局组织全市丰收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我市推荐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优先奖励各地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或重点培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我市推荐种植业基层农技人员1人,农机基层农技人员1人,畜牧兽医基层农技人员1人、其它1人,农垦基层农技人员1人、其它1人,渔业基层农技人员1项(基层农技人员专指区县及区县以下人员,其它不限级别)。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我市推荐奖励1项。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办法》和《细则》要求申报奖项,本次申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申报单位将拟申报项目经过初评排序后,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将报奖项申报书(见附件3、4、5)一式10份和公示文件于2016年4月16日前报送市农业局科教处805室,过时将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2016年4月19日前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各单位初评情况,按照农业部给出的指标数量评出成果奖、贡献奖、合作奖,并排序。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经评审通过的奖项将分配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公示,并于5月10日之前完成上报工作,5月15日前由市农业局统一报送农业部。

  (联系人:肖长坤;联系方式:82031950)

丰收奖奖励办法.doc

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doc

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doc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doc

丰收奖主要完成人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