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或本单位2018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深入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全面推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2018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首善标准,立足提高治理能力,严格施工管理,全面提升首都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首都工程结构质量安全有效保障。有效遏制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坚决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二)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项目管理水平普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高,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三)工程质量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加快完善,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四)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住宅常见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预防和治理,住宅质量投诉逐步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显著改善,住房品质稳步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理,引导企业建立内控机制
1.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加大宣贯力度,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质量监管。
二是完善质量监管法规体系。加快《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深入研究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机制,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逐步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三是加大法律制度的执行力度。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追究个人质量责任,以监督执法强化制度落实。
2.引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
一是推进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健全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控机制,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手册。
二是推进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实施样板示范制度,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三是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试点。落实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大力推动BIM、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率先在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冬奥场馆等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引导首都建筑行业加强自律管理
一是强化工程质量信用管理。研究将工程质量水平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将企业及人员信用情况应用到资格资质、招标投标、评奖评优等有关工程建设活动中,切实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的促进作用。
二是强化市场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建立工程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不良信用行为公示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共治理和社会监督,构建“守信得偿、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强化信用约束。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提高质量治理能力
1.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深刻把握新时代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的质量发展新要求,落实《北京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提高参建各方管理水平,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二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和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及时总结并逐步推广试点经验,推进我市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突出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预拌混凝土质量治理工作。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各项规定,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原材料质量检验,严格生产质量验收。
二是发挥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作用。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加强评估成果应用,鼓励工程参建单位择优选取技术质量保障能力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三是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区两级监督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供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行为。
3.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
一是强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发布《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构建设计与施工有效衔接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是推行驻厂监造制度。研究起草《关于对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实行驻厂监造的通知》,强化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质量行为和生产质量的管理。
三是强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监督执法。研究起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的技术特性和结构特点,进一步明确监督要点。
4.加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标准化法》,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大对施工现场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按照标准规范施工的行为。
二是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严格编制和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发生变更应重新进行审批。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定期、分部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层层落实交底责任,逐级对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确保一线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鼓励将BIM、VR等信息技术应用到施工技术交底中,增强技术交底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全面实现技术交底可视化。
5.充分发挥监理作用
一是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推动监理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首都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驻厂监理工作。完善驻厂监理各项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驻厂监理工作专项检查,促进驻厂监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提升,巩固驻厂监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是规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研究制定《北京市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明确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质量责任、任职资格和配备标准,切实发挥工程监理“三控两管一协调”以及安全管理的职责作用。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1.突出重大民生工程监管
一是加强重点工程监管。严格落实习总书记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加强对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等工程重点人员、重点工序、关键节点的监督执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监管。研究制定《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完善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持续开展轨道交通安全质量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轨道交通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和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预控管理。
三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管。强化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紧抓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样板间管控、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质。
四是加强棚户区、回迁安置房、老旧小区、危房改造等项目监管。强化民生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建设水平,严把工程建设关、安全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2.推动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落实。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首要责任落实,依法履行质量保修义务,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照本市保修规程要求予以保修,有效减少因未落实保修责任甚至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等原因导致的质量投诉。
二是加强监督执法与信访有效联动。对于工程质量信访投诉量较大的单位或工程质量信访投诉事项不良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差别化监管,有针对性的加大抽查频次和执法力度。
三是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机制专题研究。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管理规定》,理顺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四是建立健全信访问题信息汇集分析机制。研究借助社会力量和技术手段,有效预防质量投诉问题、疏通质量投诉渠道、提高处理效率的措施。
3.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质
一是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百年住宅标准”。提高住宅建设标准和质量,大力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加快推进住房建设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具有更高舒适程度、性能标准、质量保障、使用寿命的精品住宅。
二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认真编制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重点防治回填土下沉、门窗变形、墙面开裂、屋面、厕浴间及外墙渗漏、外墙保温等质量通病。
三是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在质量通病易发的施工高峰期,开展市区联合专项检查,狠抓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渗漏、门窗密闭不严等质量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住宅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优化住宅工程施工工艺。全市各企业要积极研究住宅工程质量工艺改进措施,推广运用质量通病防治新工艺、新技术,推动质量通病治理与创优和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相结合。
(四)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提升政府监管水平
1.构筑全方位监督执法新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整合监管资源,优化机构设置,明确监管范围和重点,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宣传贯彻《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完善监督程序和制度,推进全面依法行政。
三是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研究探索“APP+Web”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新模式。加大公共服务购买力度,认真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评估、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弥补监督执法专业力量的不足。
四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督执法队伍。注重培养一线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监督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力度,充分保障监督机构人员、车辆和经费。
2.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
一是推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化。积极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升级后试运行工作,及时分析解决系统升级上线运行后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平稳、可靠运行。
二是推进工程资料电子化研究。以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电子化为基础,开展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电子化研究,有效解决工程资料多而繁琐、企业重复报送等突出问题,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电子化。
3.健全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一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绩效考核工作。依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区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进一步引导各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质量管理信息通报工作。建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将各区质量绩效考核结果、质量状况评估结果以及排名情况通报各区政府。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新形势下加强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实施细则,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流程,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客观考核指标,有效促进我市质量工作改进提升。
(五)坚持质量第一,厚植首善之区质量文化
1.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一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树立首都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让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二是培养新时代建筑工匠。鼓励企业建立稳定的高技能自有工人队伍,加强一线作业人员技能培训,重点提高钢筋、混凝土浇筑、防水等施工作业水平,以工匠精神的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建筑整体品质提升。
2.引导首都建筑企业争先创优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开展荣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长城杯等优秀工程项目的创优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文化的弘扬与落地,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履行质量责任、践行质量承诺、严守质量底线,着力提升建筑产品供给质量。
三是加快工程质量智库建设。择优选择业务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专家成立工程质量专家库,积极为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论证、技术咨询、业务培训等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