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和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勘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协助开展2015年度全国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地质勘查行业通报编制有关工作的函》要求,以及部12月2日-4日在昆明召开的专题培训、研讨会议精神,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5年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勘成果通报工作
(一)地勘成果通报的上报工作使用“全国地质勘查成果直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219.142.81.28:8080/cgw。用户名和密码与各单位半年报时使用的一致。
(二)登陆系统后,选择“2015年年报”,先将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以外的表格选为“不填报”,再填报资质范围以内北京市及其他省市开展地质工作项目的有关内容。
(三)本年度开展的地质勘查项目都要填报。其中在北京市开展地质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请编写项目简报(包括项目来源、经费、实物工作量、项目成果、社会效益等),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项目有中央财政及北京市财政出资的。
2.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或成果的。
二、地勘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一)地勘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使用“地质勘查资质执业信息报备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网址:http://dkzzbb.mlr.gov.cn/
(二)地勘单位填报完毕后需进行自查,显示黄色叹号图标的为有可能出错的数据,若核查后数据无误,请在数据说明栏进行解释。
(三)原资质证书注销后,登陆无法填写本年度信息,需以新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重新注册,重新登陆填写。
三、上报时间
(一)2015年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网络填报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7日。
(二)2015年地勘行业基本情况调查的网络填报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2016年1月20日。
四、报送要求
(一)思想上要重视,确保填报无遗漏。各地勘单位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组织精干人员,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全面反映本单位2015年度地勘工作成果和行业情况,不得漏报。
(二)认真填报,确保按时上报。各地勘单位应在此期间,根据填报要求和各自地质勘查资质范围,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实名申请加入北京地质勘查成果直报QQ群83052811咨询,相关文件在QQ群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中央直属行业总局系统地勘单位(在京注册地质勘查资质的),完成地勘成果通报和行业情况调查后,需加盖单位公章抄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8日
联系人:华卫国 010-64409975
于立军 010-51560418 15711177321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