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召开2017年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调整工作会

31.07.2017  15:15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7月27日下午,非遗处、非遗中心在文化局二层报告厅组织召开了2017年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调整工作会。西城区、大兴区等9个区文化委员会非遗保护工作主管领导及21个获得本年度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工作会。
  会上,姜婷婷同志介绍了北京市2017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情况,对绩效目标调整要求配合实例进行了详细说明,对资金的规范使用做出具体要求,明确了绩效目标调整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各区文委、项目保护单位分别就各自非遗保护措施做了简要发言,并提出关于资金使用的一些疑问。姜婷婷同志逐一进行了解答。
  张迁同志就此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各区文委要严格监管资金,规范使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制定的绩效目标,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要按照批复文件调整绩效目标,根据目标调整工作措施,通过措施提升非遗保护水平,从而积累非遗保护成果。第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绩效成果性材料的积累,项目实施初期、中期、末期要报送信息,项目完成后要形成图文丰富的档案及详细的自评报告,同时,为今后更好的展示、推广北京优秀的非遗项目积累富有内涵的素材。第三,希望各单位以本次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扶持为契机,加强交流,全面提高各非遗项目的保护水平,充分展示各项目的丰厚内涵,创新保护方法,突出首都特色,加强“三个文化带”相关非遗项目保护力度,站在全国文化中心的高度上,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工作。(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