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2018年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9.03.2018  17:54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2018年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表》和《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局2018年信息化建设工作,3月19日,市局党委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信息化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审议稿)》。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市委政法委政法办案职能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局职责任务,明确了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求措施。信息技术处向局党委汇报了《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信息化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审议稿)》起草背景、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分工方案》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将全年的信息化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十大平台”建设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共分为16项、42个具体工作任务,确保了每项任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会的局领导就2018年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分别发表了意见,强调要信息化建设要突出业务处室的主导作用,主动研究提出信息化建设需求,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信息化建设是硬任务、新任务,来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简单应付,《分工方案》是对我局今年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的细化和具体化,各部门一定要抓好落实。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充分重视,不断增强信息化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到市委政法委都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明确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政法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信息化一直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是长期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掣肘因素。上有要求,下有需求,这种“推背感”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更是问题所在,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释放动能、提升水平,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变道超车。二是要结合职责加强对信息化相关工作的研究。要按照《分工方案》的安排,各处室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研究制定本处室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需求,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员,要明确主管局领导总负责,处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整体作战的态势和氛围,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要发挥14个专项组的优势,积极推进在各自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建立信息化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每月要汇总各专项组、各业务处室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要发挥信息技术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在开展好全局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支持业务处室开展好信息化建设。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