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4年北京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北京市统计局6月5日发布了2014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其中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2268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02元,比上年增长10.2%,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一、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增长平稳
从增量看,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分别提高9262元和4875元。从增速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保持在10%左右。
工资增长得益于经济的平稳运行。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30.8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9亿元,下降0.1%;第二产业增加值4545.5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16626.3亿元,增长7.5%。经济的平稳增长为就业人员工资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政策的落实促进了中低收入者工资稳步提高。近年来,北京市政府不断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保持较强的增资政策力度,为工资的增长提供了政策支撑。比如,2014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稳步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了中低收入者工资水平的提高。
劳动力成本上涨带动工资增长。2014年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显示,部分企业遇到了“招工难”问题。企业为了应对日益加剧的竞争,通过采取提高员工工资、改善福利待遇等措施,促进了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
二、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存在差距
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业有7个,较2013年增加2个;城镇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在5万元以上的行业有8个,较2013年增加2个。
从增速看,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快于非私营单位0.2个百分点。从数量看,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49366元,差距比上年扩大4387元。从比重看,2014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51.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这一变化趋势与全国保持一致。
三、不同岗位平均工资差距有所缩小
2014年,为反映不同岗位的工资差距情况,北京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对16个行业门类的3.5万家法人单位的不同岗位的工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布了分岗位平均工资数据。分岗位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法人单位,共涉及16个行业门类,不同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
2014年调查显示,不同岗位平均工资差距有所缩小。从岗位工资统计总体情况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最高,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最高与最低工资之比为4.36:1,与2013年的4.40:1相比,有所缩小。分行业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大,最高与最低工资之比为6.84:1,与2013年的7.40:1相比,下降0.56。
需要说明的是,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市城镇非私营、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同时,由于单位所处的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经济效益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每个人对平均工资增长的感受也不尽相同。比如,在全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行业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2个,就业人员占比62.2%。对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言,其年平均工资更低,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51.7%。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