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全民阅读,构建书香社会,促进实体书店健康发展,我局拟于近日开展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征集工作。请北京市各发行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为在北京市依法注册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为主营业务,且经营时间已满三年的实体书店。在图书批发市场内经营的书店不属于上述支持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如不具备法人资格,需提交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同意书;
(二)以实体零售方式经营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须在所在区文化委员会完成备案后方具备申报资格;
(三)申报企业守法经营,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四)申报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正常;
(五)通过其他途径已经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体书店,对其当年度扶持项目申报请求不予受理;
(六)企业集团拥有1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2个名额,拥有2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3个名额,拥有3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4个名额,拥有4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5个名额。集团下属企业或连锁网点有无法人资格均属上述申报的数量限制范围。
三、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成绩及特色、资金使用方案、发展规划等);
(三)反映书店基本情况的图片资料(书店门面、店内环境、销售经营情况至少各1张);
(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五)年出版物零售总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报企业在银行的开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
(七)填写并提交自评得分的《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分表》(《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审细则(试行)》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项目评分表》可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所有材料A4纸装订打印,提交纸质版材料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应材料电子扫描版1份。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评分表》,上述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区文化委员会。
(二)各区文化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质、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企业违规违法情况等。初审合格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1份,含电子版)统一报送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设定的项目评分规则和评审细则来确定最终获得资金扶持单位和扶持金额。
五、申报截止时间
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文件下载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审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请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查阅并下载。
联系人:李 宁 邓 勇
联系电话:64081466 64081821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指南(2017年).doc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书.doc
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