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地区中小学教材印刷发行工作的通知

08.08.2017  18:05

京新广发〔2017〕162号

北京地区各中小学教材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北京市新华书店、北京市宣武振兴教育书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广出办发〔2017〕49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暨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发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7〕5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北京地区中小学教材的印刷发行工作,特别是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以下简称“三科教材”)印刷发行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的完成。同时在教材的印刷环节继续贯彻原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环保部《关于中小学教材实施绿色印刷的通知》(新出联〔2012〕11号),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及其主管主办部门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做好中小学教材的印刷发行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积极稳妥、优质安全的完成教材印刷发行任务。

三、各出版发行单位要主动与教育部门、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团结合作,制定有效措施,共同做好教材的保障供应工作;要建立健全教材服务新机制,完善教材服务的质量绩效考核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材出版发行服务质量水平;严禁随教材搭配征订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出版物。

四、中小学教材须由取得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和通过绿色印刷认证的印刷企业印制。出版、印制单位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其出版、印刷教材的科目情况、用纸标准、印装规格等信息;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和监督系统,确保教材出版、纸张、印装等质量。

五、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印刷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于近期开展中小学教材印刷质量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检查,规范教材印制标准、确保印制质量、提高印制水平。

六、各教材出版和发行单位,须于8月9日、8月18日、8月28日前,分别将“三科教材”的征订数量、印制数量、到校数量等有关出版发行情况报我局印刷发行处。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刘若昕、张书利(印刷质量检查)电话:64081418       

吕运清(发行)      电话:64081821 传真:64081168

 

附件:

        1.2017年北京地区中小学教材印刷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三科教材”征订、印制、到校数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