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

13.04.2015  11:47

关于做好2015年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劳动模范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劳模休养服务工作力度,市总工会定于2015年4月至10月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千名劳模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休养人员范围

参加休养活动人员范围包括在职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含享受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待遇者)及部分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重点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模范参加休养,劳模休养按出勤对待。

二、休养时间和地点

劳模休养活动安排在4月至10月,每批5天左右,共计2000人左右。其中,分批组织300名左右全国劳模参加全总统一安排的休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批组织安排850名劳模到江苏、湖北、安徽等10个休养地点休养;7月至8月份集中安排800名劳模和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北戴河休养。

三、休养费用

劳模休养费用主要由市总工会和劳模所在单位承担,各单位在报名时按最终报名人数支付。其中,全总组织安排的全国劳模休养的外埠往返交通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市总组织安排的劳模休养外埠往返交通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含食宿、交通、保险等)由市总工会承担。

四、休养活动的报名

请各单位按照《2015年劳模休养名额、地点、时间表》(附件1),对照本单位2015年劳模休养工作预报名的结果组织报名,填写《2015年劳模休养报名表》(附件2)。请于每批休养开始前20天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报名表分别报送至北京市总工会职工疗休养服务中心和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疗休养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电话:83570100张莘昕,83570092,13601363416叶明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驻京办事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客服:400-006-8585,13811955508郭文静,13230905777石雪垠,传真:8357010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劳模休养工作作为关爱劳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逐步实现劳模休养的工作制度化、组织规范化、服务精细化,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参照全总和市总劳模休养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好本单位的劳模休养计划。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北京市总工会职工疗养服务中心和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按计划认真做好劳模休养的推荐、组织、宣传和保障等工作。相关实施单位要协调休养基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认真策划健康讲座、文化沙龙、学习观摩、文体比赛等特色活动,切实提高劳模休养品质。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劳模休养工作安全有序。相关实施单位在每批休养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休养劳模名单及相关明细表交到市总劳模办。

(三)创新形式。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劳模休养活动的参与形式和组织动员方式,积极落实休养计划,确保在职劳模能够参与到休养活动。要探索以相同行业、产业为单位,组织劳模参与休养活动,促进劳模相互间的交流学习,使劳模通过放松身心、疗养休整,保持身心健康,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

市总工会劳模办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电话:65260723曹润葛,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劳模休养名额、地点、时间表

      2.2015年劳模休养报名表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附件列表:
  • 附件1:2015年劳模休养名额、地点、时间表.xlsx
  • 附件2 2015年劳模休养报名表.xls
  • 本文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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