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四个月清洁空气行动进展顺利

22.05.2015  11:57

  2015年前四个月,北京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下降19.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分别下降43.1%、13.7%和12.3%。空气质量达标天数57天,占总天数的47.5%,较2014年同期增加了8天;空气重污染天同比减少42%。

  从各区县空气质量情况看,2015年前四个月均呈现不同程度改善趋势。从细颗粒物(PM2.5)看,延庆、海淀、门头沟、怀柔、石景山、昌平等降幅较大,超过全市平均降幅。从可吸入颗粒物(PM10)看,各区县同比均有所改善。从二氧化硫(SO2)看,各区县均大幅下降,压减燃煤措施改善趋势明显。从二氧化氮(NO2)看,各区县均同比改善。

  一是污染减排措施的环境效益持续释放。由于大力压减燃煤,燃煤的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在一季度实现了历史同期最低,3月中旬我市进一步关停了京能、国华两家燃煤电厂,年压减燃煤460万吨,促进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氧化硫累计浓度同比降幅已扩大到43.1%。由于2014年实施老旧机动车淘汰达47.6万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达6595蒸吨等措施,是力度最大的一年,污染减排的环境效益得到持续释放,全市二氧化氮浓度在近年保持基本稳定情况下,2015年前四个月出现了明显下降,降幅达13.7%。

  二是区域共同改善,外埠污染传输影响有所降低。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领导下,各省区市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以来京津冀三省(市)空气质量均呈现改善趋势,区域性空气重污染发生频率明显降低,区域传输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所减弱。

  三是气象条件较2014年同期有利。空气质量与气象条件关系密切。虽然2015年春季沙尘天气的频次和强度有所增加,但总体看,气温同比偏低、北风频率有所增加、逆温天气明显减少,气象条件总体比2014年同期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为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看,目前大部分措施进展顺利,关停2家燃煤电厂、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任务已完成。

  1.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推进。在压减燃煤方面,我市坚持清洁能源战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京能石景山热电厂和国华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分别于3月19日和3月20日关停,实现年压煤460万吨;市环保、经济信息化、市政市容等部门已组织区县、市燃气集团对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项目进行了逐一对接,全市已落实项目381个,超过3500蒸吨,2015年底城六区将实现基本无燃煤锅炉;在已完成东、西城区28万户平房煤改电的基础上,2015年将综合采取措施,基本实现东、西城无煤化。在控车减油方面,实施“车、油、路”全方位措施。印发实施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年)》,提高了报废车辆补助标准,重点加大了重型柴油车报废力度,截至4月底,已淘汰老旧车11万辆,完成总任务的55%。出台《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的财政补贴按中央标准1:1补助。组织全市公交车专项执法检查,国三标准的老旧柴油车检查率达到90%,查处141辆超标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快配套充电桩(站)建设,2015年已累计新增公用充电桩400余个。在治污减排方面,我市坚持走产业结构优化、技术革新道路。市经济信息化、环保部门组织各区县确定了3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企业退出项目,启动了101项环保技改项目、65项清洁生产强审项目。目前污染企业已退出65家;对14家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加大环保技改力度。锅炉、炼油与石油化工、印刷、木质家具制造等5项排放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清洁降尘方面,强化精细化管理。3月1日起,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始征收扬尘排污费,目前全市已申报2283户,占应申报单位总数63%左右,发出征收单194户,其中,丰台区占全市已开单的一半以上;朝阳区、海淀区申报户数位居全市前列。印发了《关于扩大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区县从东、西城扩展到了朝阳、海淀、丰台和怀柔。2015年以来又实施平原造林6.5万亩,“百万亩”平原造林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

  2.部分重点政策出台实施。新能源车推广政策利好不断,小客车指标总量中新能源车指标由2014年的2万个提高到3万个,先后出台实施了纯电动小客车补助、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限制等政策;新增、更新燃油出租车8年改6年报废标准发布实施;《完善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调整远郊区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政策的通知》,对远郊区县20蒸吨以下分散燃煤锅炉改造增加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经修订后发布,在红色预警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严控措施。

  3.环保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市、区两级环保、城管、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查封扣押房山区瑞普同创公司为第一案,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赋予的新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曝光力度,保持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环保、城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协作与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了每月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交、宣传曝光等八项机制。市城管执法局首次向社会公布了远郊区县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包括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密云以及开发区等都对外公布了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具体区域,其中通州、开发区全辖区禁止露天烧烤。市质监局出台了新的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规定,将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的煤及煤制品等大气污染行为纳入举报奖励范围。1月-4月,全市环保部门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775起,金额2315.12万元,较2014年同期分别增长9%和41.62%;依据新的环保法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6起。

  4.区域协同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化。近日,召开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建立了京津冀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会商与应急联动机制。以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为突破口,强化省际重型柴油车监管,共同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协同管控,开展机动车排放超标异地处罚工作,促进市场销售车辆和在用柴油车达标排放。

  下一步,北京市将按照既定的大气污染治理路线,结合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年任务安排和大气污染季节性特征,狠抓年度重点治理措施的实施与落实,全面推进3500蒸吨锅炉煤改气、20万辆老旧车淘汰、300家污染企业淘汰退出、压缩水泥产能150万吨等重点治理减排工程的实施,重点加快东西城区无煤化、城六区基本无燃煤锅炉、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散煤治理、重型柴油车污染控制、23个镇村产业集聚区整治等难点任务的推进实施,力争早实施、早完成,尽早发挥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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