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总结等材料的通知

02.01.2019  22:00

农机鉴(质)函[2018]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

为全面了解各地农机质量投诉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全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新特点、新形势,研究下一步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2]22号)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农机鉴[2017]152号),请总结报送2018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8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辖区投诉基本情况(受理情况、处理情况、未受理原因等)、投诉特点分析、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二)本辖区《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统计表》,按附件填写。

二、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总结材料的报送工作,工作总结应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案件详实、分析到位;投诉信息统计填报应数据完整、详实准确。

(二)未按季度报送投诉信息的单位,可一并补报。实际工作中无质量投诉时,应报送“0”报告,以免年度考核相关项目失分。

(三)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报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联系人:彭彬,电话:010-59199030,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此外,请积极组织本辖区内各级农机投诉监督机构使用新版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 http://zlts.njztc.com ),做好日常投诉案件的录入登记工作。

附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统计表.docx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