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04.03.2016  10:41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昌图县农机局:

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春耕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推进,奠定全年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坚实基础,现就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耕备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首仗,直接关系到全年粮食丰产丰收。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以发展新理念引领、服务和推进农机春耕备耕,迅速掀起春季农机化生产热潮。要切实加强对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抓住关键农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抢前抓早,狠抓措施到位。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要把每个生产环节的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有效。要根据农机化发展实际,主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出台更多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措施。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解决农机春耕备耕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机春耕备耕生产顺利、安全、高效完成。

二、落实扶持政策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各项扶持政策。及早启动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大对主要粮食作物和农作物薄弱环节关键机具补贴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力争使更多的补贴机具在春季生产中发挥作用。调动农户购机用机积极性,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买好机、用好机,着力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好全省农机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和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加强示范引导,不断推广规模和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稳步提升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

要按照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农业机械化,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的要求,突出重点,把推进水稻和玉米两大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为农机化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加强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积级培育生产服务主体,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在春耕备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玉米机械化生产要以机耕、机播为重点,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节水保墒等增产增收耕作技术,提高作业质量、效率和效益;水稻机械化生产要以机耕、工厂化育秧和机械插秧为重点,加强苗情管理,强化技术服务,适时开展机插秧作业,优化装备结构和技术应用水平,提质增效,不断巩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

四、及早做好机具检修保养

要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帮助指导农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各类农机具。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机推广服务站、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作用,协调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售后服务力量,积极开展集中检修和保养服务,春耕作业前全面完成农机具检修工作,确保农机具技术状态良好。

五、加强农机生产调度和社会化服务

要强化农机化生产调度和农机服务的组织工作,根据春耕生产进度,及时调度农机具,提高农机作业效率,确保作业质量。要大力推进农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完善订单作业、托管作业、承包作业等服务模式,探索“机农合一”新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开展跨区机耕、机插、机播等作业,进一步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提高农机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耕播进度,扩大适播面积,提高播种质量。

六、强化技术推广与培训

要充分发挥农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先导作用,加大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普及推广力度,加快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和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突破的普及应用。大力推广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扩大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加强深松整地技术指导,提高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创新和高产高效模式创建,提高农机化科技的贡献率。要紧紧围绕农机化生产的需求,组织开展对现有农机手和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强化机艺融合,因地制宜,搞好分类指导,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经营水平,为农机化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七、切实做好农机物资供应保障

各地要确保春耕备耕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机物资的供应。要动态掌握农机油料供应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春耕期间各类农机具、零配件和油料的储备与供应。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农机销售市场,加强农机作业市场监管,维护农机手切身利益。

八、严抓农机安全生产

春耕时期是农机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春耕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检查与督导,严肃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全面做好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加强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

按照农业部农机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春耕生产期间,各市要安排专人负责,自3月21日起认真做好农机春耕备耕进度统计报送工作,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网上直报系统”及时、准确、全面上报春耕生产农机作业进度,并于6月17日前上报农机春耕生产工作总结。要认真组织策划春季农机化生产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春季农机化生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