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28.01.2015  11:35

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事关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强化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着力构建全面推进依法监理新常态,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有关工作意见,推进落实农机安全惠农政策,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安全监理,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事故防控,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二、深入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

各地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陕西、青海、宁夏、大连、青岛和宁波等地实行免费监理的经验,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为契机,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把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民和合作社。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江苏、陕西等地开展农机保险保费补贴的做法,争取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农机保险,进一步总结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农机特色的保险体制机制。要将农机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操作水平。要继续开展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一步报废淘汰安全性能差、耗油高、可靠性差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要继续推广安全生产技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防护性能提升试点,推进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落实和安全防护性能的提升。

三、全面推进农机安全依法监理

各地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依法监理理念,加强法治培训,提高依法监理工作水平。要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进一步巩固牌证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漏报事故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要继续加强源头管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水平,全面完成“十二五”70%的目标。

四、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应急处置与事故预防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机事故勘查与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事故勘查、责任认定及赔偿调解,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与安监部门及时沟通协调,科学分解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机事故详细情况,严格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重特大事故的快报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做好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定期发布信息。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积极建立与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根据本地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能力。农业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发布一次相关事故信息。

五、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提高创建效果”的创建思路。要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已公布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岗位标兵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2015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将创建工作纳入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安监、交通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要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要不断创新形式,提升质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引导地方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构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地方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六、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是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用事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卷帘机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要全面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为农民机手答疑解惑。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