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通知

24.11.2014  23:55

农机综 [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农机监理总站):

为总结2014年全国农业机械工作发展情况,我司拟组织编写《2014年各地农业机械化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材料汇编》《2014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大事记》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2014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一)主要内容

1.总结本地区、本部门2014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工作成效和新亮点;

2.提出2015年农机化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初步工作计划。

(二)编写要求

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内容以2014年工作总结为主。

二、2014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

(一)主要内容

1.中央、省部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农机化方面的会议、活动的情况;

2.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各省(区、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机化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的情况;

3.召开全国或全省性的农机化工作重要会议、活动的情况;

4.本省(区、市)、本单位农机化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要人事任免、调动情况,有关农机化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

6.农机化系统各部门、人员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的情况;

7.农机化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国际合作等情况;

8. 其他对农机化发展有重要作用、重要影响或重要纪念意义的事项。

(二)时间跨度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

(三)编写要求

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简明扼要,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一般性的工作不列入大事记。每条目字数不超过200字,各省大事记条目总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大事记的撰写格式参考往年。

三、2014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

包括2014年度省(区、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综合部门制定涉及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

四、调研报告报送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机管理局报送1至2篇本年度内,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调研报告。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的搜集和编辑整理工作,确定一名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在12月1日前填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电子版,通过“政务信息系统”上报或传真到010-59199105。

2.以上各项材料电子版请于12月10日前通过网上报送,其中,2014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需要同时寄送原文复印件1份,以备校核。电子版通过登陆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政务信息报送系统” 报至“工作简报”栏(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等技术问题可联系010-59199105)。重要文件复印件请寄至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信息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联系电话:010-59199105、59199101。

附件: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

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