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2016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5]67号)。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需求,组织开展2016年度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按项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单位需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整合,同一类项目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文本。
二、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资金的编报严格把关,资金预算分类中没有列支的科目,一律不准申报;一律不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也一律不得列支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不合理费用。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安排预算,不得随意更改使用用途。
三、参照项目指南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对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项目任务来由、项目年度目标和预期效益、可量化的成果指标、项目内容及规模、资金估算、时间进度、项目承担单位情况、人员分工、涉及的相关单位、事项及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汇总表等做出初步说明;并且附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明细。
四、请各项目单位于2015年11月19日(周四)15:00之前,将申报文件(正式函或请示)及申报文本(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明细说明)报送至市农业局科教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材料不齐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初蔚琳
联系电话:820319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北京市农业局科技教育处
邮编:100029
附件: 关于申报2016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doc
北京市农业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