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郑功成:2016年值得期待的社会保障改革进展

04.03.2016  18:53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伴随国家“十三五”规划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也会进入到一个新 的发展时期。综合各方面信息加以判断,2016年值得期待的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进展,将是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实现重大改革与制度建设的新 突破。它至少包括:

1. 立法方面的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2016年3月获得国家立法机关最终审议通过。这是社会保障领域继2010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201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法律,它将为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亦是让民间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的重大促进措施。国家立法机关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跟踪监督老年保 障领域的法律实施情况。

2.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出台。中央政府正在制定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方案、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策、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等。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目标,也是国家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是公众高度关注的事项,如果2016年能够公布,将可以让尚未退休的劳动者有清晰的预期,并据以安排 自己的工作与退休生活;对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完善,将最终确立个人账户的规模大小和是否继续做实个人账户;而制定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则是对现行养 老保险制度缺漏进行修补。因此,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的出台,将意味着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定型。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速整合。国务院已经于2016年1月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提出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 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要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提供一体化 的经办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可以预期,城乡居民 医保制度整合将在2016年加速推进,争论多年无果的医保管理体制、经办机制、统筹层次等问题将得以基本解决,从而为居民医保制度的成熟、定型创造有利条 件。

4.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新政付诸实施。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受养老保险制度地区分割等因素的制 约,当年并未实施,这一办法可望在2016年实施。据统计,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5.7万亿元,2016年末将超过6万亿元,其中职工与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预算额约为近4万亿元。如此巨额的养老保险基金过去由于分散管理,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长期处于贬值状态。伴随投资新政 的实施,不仅可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而且能够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产生相应的影响。

5.养老服务业政策相应调整。养老服务是实现老有所养重要民生目标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十二五”期间是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最快的时期,养老机构的床 位数从200多万张快速增长到了约600万张。但面对数以亿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一个最基本的判断,仍然是养老服务总量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供需脱节 现象比较普遍。“十三五”将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最为宝贵的时机,但政策应当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包括从偏重机构养老转向偏重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为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扫清政策障碍,同时推进医养结合,研究并出台护理保险政策将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配套。

6.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面向城乡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差距会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将从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这意味着居民医保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也会继续提高。

此外,在儿童福利方面亦可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以便配合人口政策的调整与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促使面向孤残儿童的福利保障向更多的儿童扩展。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组织编写、郑功成主编、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之总报告,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郑功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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