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保护性耕作项目总结与决算的通知

14.12.2015  17:40

农机科〔2015〕 59 号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请你单位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2015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并上报,同时汇总填报《2015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1)。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二、认真组织编制《2015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2),并附项目资金支出决算编制说明(详细说明资金各明细具体支出)。资金明细具体支出(印刷费、差旅费等)如与年初预算内容有调整的,需详细说明原因。项目资金要求本年度内全部执行到位(零结余),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有关科研院所承担项目的总结参照对保护性耕作项目总结的要求执行。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司科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联系人:王国占,张勇,联系电话:(010)59193362,传真:(010)59192863,邮箱: njhkjc@agri.gov.cn 。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农业部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推广一处(不含科研院所的工作总结),邮箱tgztgc@126.com

附件:1.2015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表

          2.2015年保护性耕作项目经济分类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下载.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