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26.04.2017  21:20
  

各区发展改革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燕山发展改革委:

  2017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现就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节日检查工作自4月26日开始,5月30日结束。

  二、检查重点

  (一)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以及粽子等节日特色食品价格动态。全面开展商场、超市等商业零售行业检查和巡查,重点加强电商企业促销行为检查,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

  (二)加强对“一带一路”峰会、公园景点、商业中心、文艺演出、民俗和节庆活动等周边地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政策等价格行为,加大对上述地区周边停车场检查频次和力度,准确掌握节日期间计次收费停车场信息,动态监管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情况。

  (三)对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开展全面检查,严格落实节日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政策,重点查处以下几种行为: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业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旅游商店、宾馆酒店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行为。

  (四)继续深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发改〔2017〕329号)和《关于开展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发改〔2017〕327号)相关要求,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投诉举报,严肃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重点行业提醒告诫

  各单位要结合“五一”“端午”小长假特点制定检查巡查方案。要掌握辖区演出、展览、节庆等大型活动安排,有针对性开展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积极开展重点行业提醒告诫,特别是针对辖区内机动车停车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等,各单位要在节前安排提醒告诫。

  (二)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舆情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检查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密切关注舆情,如遇价格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快速处理,有效应对,妥善化解价格矛盾。

  (三)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节日期间应确保电话联络畅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1.值班信息报送。4月26日18:00前报送“五一”期间值班表和备班表,5月26日18:00前报送“端午”期间值班表和备班表,报送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节日期间每日信息报送。4月29日至5月1日每天12:00前、5月28日至30日每天12:00前将市场检查巡查、举报投诉接听办理、违法案件查处等综合信息报送市价监局值班室。报送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82283952,电话:82283951。

  3.总结信息报送。5月2日、31日12:00前,分别将“五一”“端午”期间市场监管总结报送市价监局市场处。报送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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