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林业内容更多更新

29.01.2016  10:53


  1月27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央1号文件)。文件包括六大部分,共30条,其中涉及林业的内容和要求较以往更多更新。

 

  文件提出,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加快研发高端农机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推进林业装备现代化。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海南、甘肃、四川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大保护利用力度。贯彻落实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树立大食物观,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竹藤花卉、林下经济。强化边境管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动植物检疫合作。

 

  文件明确,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绿色发展。严禁毁林开垦。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行强制性保护。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三北、长江、珠江、沿海防护林体系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跨地区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编制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防控和边境、口岸及主要物流通道检验检疫能力建设,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文件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启动村庄绿化工程,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模式。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切实把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

 

  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A15)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