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北京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李颖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两会”的部署要求,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首都发展。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入运行稳中提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态势良好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2.8亿元,增长16.5%,完成年度预算的56.3%。其中,市级完成1395.8亿元,增长17.0%,完成年度预算的56.3%。剔除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7%。从运行态势看,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及政策性和一次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前六个月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13.9%、12.1%、16.5%、17.3%、18.6%和16.5%,增长态势良好。主要特点如下:
税收收入增速平稳。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2295.3亿元,增长10.4%,增幅与2014年同期(10.2%)基本持平。其中,四大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比重近八成,对税收的支撑作用稳定。营业税完成609.9亿元,增长10.6%,增幅小幅攀升,主要是受金融业营业税持续高位增长带动。增值税完成351.5亿元,增长10.6%,增势稳定。其中,改征增值税受“营改增”政策扩围至电信业等行业带动,保持20%以上增幅;原口径增值税受结构性减税因素影响,持续负增长。个人所得税完成258.0亿元,增长23.6%,保持较高增幅,主要是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增幅较高。企业所得税完成600.9亿元,增长10.3%,主要受规模以上第三产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58.3%等因素带动,增速高于年初预期。
优势服务业增势强劲。从收入增速看,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三大行业均保持了19%以上的高速增长,合计增收贡献率达到57.5%,是财政增收的主要动力。从新增财源看,新设企业中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贡献了全部新设企业财政收入的55.8%,成为新增财源的“领头军”。此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收入同比增长2.5%和3.1%,处于低位运行,总体符合城市功能疏解方向。
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支撑作用稳定。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贡献财政收入799.0亿元,占全市收入比重保持在31%左右,其中:CBD和金融街分别实现了16.2%和34.6%的快速增长。总部企业收入完成1005.0亿元,占全市收入比重较一季度提高了2.8个百分点,支撑作用增强,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分别增长12.3%和15.6%,增势较好。
2.政府性基金收入降幅与年初预算趋势相符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9.2亿元,下降60.1%,与年初预算趋势相符,完成年度预算的40.4%。其中,市级完成232.5亿元,下降75.1%,完成年度预算的48.1%。在政策性因素的作用下,政府性基金收入降幅较大:一是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受经营性用地成交面积减少372.6公顷、溢价同比下降55.7%等因素影响,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5.3亿元,下降62.8%,拉低政府性基金收入58.1个百分点;二是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导致基金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84.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3%。其中,市级完成1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7%。主要是国有企业根据上一年度企业利润计算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额,需经过会计报表审核等程序,上缴的企业利润将在下半年集中入库。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稳健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28.1亿元,增长17.7%,完成年度预算的49.6%。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63.6亿元,增长17.0%,完成年度预算的48.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相符,运行稳健。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8.4亿元,增长14.9%,完成年度预算的50.1%,与时间进度同步。其中,市级支出1460.7亿元(含追加区县支出432.3亿元),增长19.4%,完成年度预算的64.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0.7亿元,下降7.7%,完成年度预算的45.8%。其中,市级支出378.7亿元(含追加区县支出109.4亿元),下降15.7%,完成年度预算的54.9%。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9亿元,增长27.7%,完成年度预算的45.7%。其中,市级支出24.1亿元,增长20.2%,完成年度预算的47.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2.9亿元,增长15.3%,完成年度预算的44.8%,受医疗保险起付线、失业保险中的政策性支出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7.5亿元,增长15.3%,完成年度预算的44.8%。
2.统筹资金保重点支出情况
2015年以来,全市注重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加强政策聚焦和资金统筹,推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投入36.5亿元,支持新机场建设征地拆迁和京台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进程。投入1.2亿元,支持张家口坝上地区122万亩防护林更新改造和张承地区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项目,加快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投入10亿元,支持设立北京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落实北京、河北两省市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设立曹妃甸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多地协同发展。
支持生态环境建设。聚焦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投入93.7亿元,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完成3579蒸吨锅炉改造、13.2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20万辆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等项目;支持300家重点污染企业调整退出。投入53.1亿元,推动平原造林、市级绿道、森林公园养护等项目,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投入56.9亿元,以污水处理、供水管理、水环境建设为重点,支持中小河道、再生水利用、城市河湖水系补水等项目。
增加城市管理投入。投入171.7亿元,推动8号线、14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长安街西延、上庄路南延等市级主干路、快速路及微循环道路建设,完善地铁13号线、八通线等线路配套服务设施。投入57.2亿元,落实热力及液化石油气等补贴政策。投入3.3亿元,支持城市核心区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环境整治。落实城管以奖促治政策,做好反恐维稳经费保障工作。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投入30.6亿元,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云计算、第四代移动通信等高新技术成果在京转化落地;促进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市属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和建设。投入11.9亿元,用于搭建文化创新发展平台,促进文化投资发展集团和怀柔影视基地创新发展。投入8.5亿元,完善工业、中小企业、商业流通等专项资金投入机制,支持企业创新融资项目,加快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进程。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36.2亿元,保障核心区旧城解危排险、重点区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投入32.9亿元,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改造1200万平米年度任务落地,改善人居环境。投入14.5亿元,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补助政策。投入21.9亿元,支持天坛等医院迁建、宣武医院改扩建一期及友谊医院等医疗设备购置。投入9.1亿元,用于第二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通州区养老院建设、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补贴等项目,加大养老、扶贫、残疾人服务支持力度。投入20.1亿元,引导高校、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发展,扶持公办、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加快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进程,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投入93.6亿元,支持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课程改革等项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投入27.4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改造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支持美丽乡村及新型农业社区村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上半年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上半年,按照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目标,注重发挥财税改革的促进作用,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
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先导,加强顶层设计和机制统筹。出台《北京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建立全口径预算、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等方面为重点,明确提出26项重点改革任务。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了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信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等内容,并首次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落实中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求,通过清理规范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开展两期国库现金管理业务等措施,存量资金规模有所下降。利用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收入监控及收入滚动预测等工作,为收入分析研判提供支撑。组织“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办理工作,制定议案办理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完善今后一段时期预算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深化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以推进税制改革为支撑,注重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营改增”试点改革范围继续扩大,截至6月底,我市54.6万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税制转换,97.4%的试点企业税负下降或持平。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高新技术企业退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经济实体活力。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我市率先纳入国家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地区,支持扩大旅游购物消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准备工作,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为目标,推动转移支付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在2015年预算安排中,将教育、农业、社保等领域99.4亿元市级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72%。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00项压缩至79项。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制定推动解决核心区人口疏解、文保区保护和简易楼改造、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等问题的一揽子转移支付政策。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将“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一户两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加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力度,支持筹集房源,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进程。巩固财政支农转移支付资金改革成果,出台《2015年农业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资金考核办法》,对农民增收、“新三起来”、都市农业、村镇建设、沟域经济建设5大类42项重点工作的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并作为2016年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
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导向,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职能边界。制定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中心,承担政策研究、项目评估等职责,研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完善PPP模式政策依据。扩大竞争性方式配置财政专项资金试点范围,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原则上选择1个项目作为试点,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对市级公共财政已出资的各类股权基金进行梳理,出台规范政府股权投资资金管理的制度办法,明确资金拨付、使用和收益收缴等操作规范,增进政府投入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制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实施意见,确定2016年-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二、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各项财政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仍需深化推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仍面临一些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财政收入增收存在压力。一是平衡性问题,各区县财政收入增势差异较大,部分区县受一次性特殊因素影响增长较快,部分区县受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增速低位徘徊。二是结构性问题,部分区县收入结构较单一,过分倚重特定行业和资源,财政收入可持续性不强。三是政策性问题,随着前期一次性因素形成的较高增速逐步消化,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减收压力较大。
财税改革需深化推进。财税改革涉及面广、系统性强,与全市其他重点领域改革统筹协调的要求较高。下一步,需以“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办理为契机,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规范性、加强政府对产业的引导调控作用等方面,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财税改革。
三、2015年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
下半年,在中央及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新《预算法》实施,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深化财税改革和完成预算目标各项工作,加强财政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抓好收入增效和支出提速,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面对经济下行、结构调整阵痛和不确定因素对财政运行的压力,着眼于财政与经济的良性互动,统筹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收入运行质量管理,对工业低增速行业加强监控,做好收入结构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实施财源管理,落实好降税清费等各项政策,研究存量和新兴财源的发展特点和变化规律;评估政策影响,做好营改增扩围的前期准备,密切关注房地产新政及资本市场变化情况。提高财政支出执行效率,综合运用国家新一轮稳增长措施出台等政策机遇,加快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发挥重点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原则上于7月15日前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完毕,7月底前将其他资金下达完毕,并对清理收回的转移支付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加大统筹力度,促进预算支出及早转化为实际有效支出,为全市稳增长增添动力。
(二)抓好政策引导和资金聚焦,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选准财政政策资金发力点,构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财税政策体系。研究制定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揽子政策,按照“控”与“疏”双管齐下、市场与政府两手用力、疏解与提升同步推进的原则,加快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运作和项目筛选,落实京津冀财税利益协调机制,推进三地税收征管便利措施,研究建立京冀两地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合作的财政奖励政策等。用经济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疏解非首都功能,研究转移支付制度对疏解工作的引导激励机制,推动完善“污染扰民搬迁”财政扶持政策范围,研究制定区域性、差别化的税收、收费和补贴政策,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启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研究工作。支持城乡结合部和生态环境建设,研究对城乡结合部土地平衡、绿地养护、产业发展的一揽子财政政策;完善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落实市对区县“减煤换煤、清洁空气”激励政策;从整合政府、社会和联盟的资源优势入手,用好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水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民生保障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工资调整工作,研究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政策,分类研究试点区县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财政补助政策,完善物业费、供暖费保障方式等。
(三)抓好厘清边界和杠杆作用,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职能边界,有针对性地运用财政政策手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等政策的实施,通过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完善投入方式,支持产业技术联盟等主体实施关键技术研发。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本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加强产业扶持资金整合创新,分类研究提出完善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的工作方案,引导产业优化升级;修订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对文化、科技等到期大额专项资金提出建议方案。推动PPP模式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建立财政和发改联评联审的联席会机制,出台本市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研究印发推广PPP模式的操作指南,制定多个行业的PPP模式细化导则,并加快筛选一批PPP示范项目,争取纳入第二批全国示范项目库。深化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改革,深化地面公交补贴改革,推动建立公联交通枢纽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公交运营企业财政保障新机制;以统筹建设和运营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启动轨道交通领域的补贴改革试点,进一步明确政府保障范围。
(四)抓好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发挥财税改革动力作用
加快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设,推动建立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试编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加强与国家和我市“十三五规划”衔接;以环保、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等领域为切入点,推动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研究起草本市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操作规程。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加快消化财政专户资金,加大土地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与各区县库款余额、结转结余资金消化情况的挂钩机制,市区合力把“死钱”盘活用好。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2015年存量债务置换、新增债务发行等工作,研究出台本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围绕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债务规模、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继续推进财政政策、转移支付等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代表、委员参与事前绩效评估、财政资金竞争性配置等工作力度。强化内部监督,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财政检查监督与单位自评监督并重,做好内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预算任务十分艰巨。下半年,按照市委确定的工作方针,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顺势而为,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实现!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