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03.03.2016  11:03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的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局机关本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16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和燕山分局、16个区局所属计量检测所、16个区局所属特种设备检测所共计57个党政机关和事业机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办法》,采取措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1.69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6.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12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业务交流、技术机构合作洽谈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33.7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63.29万元减少29.54万元,主要措施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基层单位预算管理,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22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为零,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22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81.3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3.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39.13万元,其他144.46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1404.95万元减少177.01万元。主要措施是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市局机关本级、稽查总队、代码中心三个单位纳入公车改革后减少了车辆运维支出,同时全系统暂停公务用车更新购置,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