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院:电玩城“捕鱼”游戏滋生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近期,平谷院在办案中发现利用电玩城“捕鱼”游戏引发的诈骗、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等犯罪逐年增多,2014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12人,捕鱼游戏滋生犯罪不仅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也侵害了正常人身权利,有必要加以重视。该类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年轻化。 犯罪嫌疑人年轻化,文化程度较低,无业人员居多,有犯罪前科的占多半。12名犯罪嫌疑人中20岁至30岁的有7人,30岁至36岁的有4人,40岁以上的1人,36岁以下的占91.67%。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8人,小学文化水平的2人,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各1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所占比例为83.33%。除“捕鱼”电玩城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均为无业人员。12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中,有犯罪前科的7人,所占比例为58.33%。此类人群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弱,是涉“捕鱼”犯罪的高发人群。
二是犯罪行为双向化。 经营者与玩家均易触犯刑律底线。经营者以“捕鱼”娱乐之名行兑钱赌博之实,涉嫌开设赌场罪;如遇玩家大量赢取现金或怀疑玩家作弊,经营者即指使电玩城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甚至暴力殴打玩家,逼其退钱或承诺退钱,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如贾某某(系某电玩城老板)故意伤害案,因被害人塞币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贾某某即与店内四、五名工作人员持棍和刀具将被害人殴打致轻伤一级。玩家受赌博诱惑幻想扳回颓势,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继续“捕鱼”,引发诈骗等犯罪。2014年以来平谷院共办理涉“捕鱼”游戏诈骗犯罪4件4人,均是此种情况。
三是犯罪手段多样化。 部分涉案“捕鱼”电玩城组织严密,犯罪手段恶劣,某些“捕鱼”电玩城聘请的员工多为熟人,“关键时刻”更易于调遣。在电玩城经营者组织实施的犯罪中,具体施暴人员大多为电玩城的服务人员如保安、机修工等。犯罪手段恶劣,持械(如镐把、刀)殴打、暴力威胁、恐吓屡见不鲜。如在张某某非法拘禁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怀疑被害人“偷分”,指使电玩城服务人员先是殴打被害人,再于凌晨将被害人拉到山上,让被害人脱掉衣服仅剩一条内裤、往被害人身上浇矿泉水,逼迫被害人“还钱”,手段极其恶劣,非法拘禁被害人达十几小时。
四是犯罪后果严重化。 涉“捕鱼”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10件涉“捕鱼”犯罪案件中,侵财类4件,侵害人身权利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各3件。如侵害人身权利案件中的2件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分别非法拘禁并暴力殴打3名和5名被害人,被害人较多;在孟某某寻衅滋事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头戴黑色面罩、手持1米多长的砍刀和镐把冲进电玩城砍伤被害人赵某某,社会影响恶劣。在侵财类犯罪中,秦某某、张某某分别诈骗他人钱款36.7万元、18.5万元,数额巨大,均被用于“捕鱼”游戏。而在贾某某开设赌场案中,仅2015年7月9日单日赌资即达49.79万元。涉“捕鱼”犯罪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五是犯罪场所隐蔽化。 “捕鱼”赌博较为隐蔽,并非所有的玩家都能够兑钱,电玩城的常客或靠得住的朋友才能享此“权利”。“捕鱼”电玩城内治安状况差,易被选择为犯罪地。部分“捕鱼”电玩城以积分兑换现金和大额奖品吸引顾客,谋取非法利益,同时也吸引不法分子在此赌博,导致电玩城内鱼龙混杂,人员良莠不齐,治安状况令人堪忧,极易成为犯罪的“沃土”。如田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其选择的毒品交易地点为蓝角电玩城;而在孟某某寻衅滋事案中,因被害人长期在同创电玩城玩“捕鱼”游戏,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因而锁定被害人并对被害人施暴。
作者:侦监处 邰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