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院三项措施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为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树立司法公信,平谷院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案件信息依法、便民、及时、准确、规范对社会进行公开,2014年9月至今,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1条,法律文书329篇,公开信息比例81.55%,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定期通报,以内部协作确保公开实效。高效应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每月组织业务部门召开案件信息公开座谈会,对案件信息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敦促办案人员和办案部门及时、准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汇同组宣部门,发布职务犯罪和重大刑事案件类信息11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同时。听取各业务部门意见建议,对案件信息发布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及时研讨并请示上级机关。
二是创新制度,以信息公开促进规范司法。制定《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提示、督促、通报制度》,规定案件公开范围,细化案件管理提示流程。严格遵循“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法律文书质量关,以案件公开促进规范司法。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密级确定、文字处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2014年9月至今,共制发法律文书公开问题提示卡16份,督促承办人对96份法律文书进行修改后予以发布,对外公开的法律文书未出现一例问题。
三是强化意识,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托“两房”建设,完善检务接待大厅、律师接待窗口等接待场所,提供电子卷宗查阅服务并配备高拍仪、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便于辩护与代理事务的网上预约与查询。建立不公开案件备案制度,严格审核不公开案件名称、不公开原因、承办人等事项,对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案件严格依法不予公开,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