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检察院四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规范司法,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平谷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畅通律师执业权利行使渠道,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规范接待场所配置。 检务接待大厅设有专门律师接待窗口,负责来院律师登记、查询。设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检察工作、案件管理工作、律师接待相关规定等,极大地方便律师来院办理相关事项。此外,设置专门律师接待室,配备方便律师阅卷的高拍仪、扫描仪、复印机等相关设备,还安装了360度无死角高清监控,保证办案安全。同时,我院即将投入使用电子卷宗系统,届时将可以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提高律师阅卷效率。
二是规范接待人员配备。 指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干警专门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从核实律师身份、登记申请事项、绑定案件查询到完成事项办理,全程一对一服务,提高了接待工作效率。
三是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制度。 制定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规定》、《律师阅卷须知》等工作制度,详细列明律师接待流程。开通律师网上接待平台,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实现律师接待业务网上流转。
四是规范检律沟通协作机制。 检务接待大厅设立律师意见薄,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及时予以研究反馈。定期召开检察院、律协、律师代表联席会议,广泛征询律师执业人员对我院律师接待工作和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会见难、阅卷难以及其他妨碍或限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水平。加强外部监督,向律师发放《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执法纪律作风监督卡》,律师可以随时对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有利于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规范司法行为意识,提高规范司法行为能力。
拟稿人: 井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