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人民大学“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19.06.2015  20:00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的检查验收。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持续构建平安、和谐的育人氛围,努力实现校园环境长治久安,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15个,从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产生。

(二)先进个人40名,从参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全体师生员工中产生。

(三)人大“好保安”14名,从学校全体保安队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2、制度完善。健全落实本单位值班、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材料等完整齐备。

3、措施到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事端。大力支持学校内外安全稳定部门的工作。

4、成效显著。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安全稳定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迅速有效,无消防、交通、治安等责任事故,在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总体工作中贡献突出并发挥表率作用。

(二)先进个人

1、积极投身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成效,为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做出突出贡献。

2、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精通岗位安全业务,无个人责任事故。

3、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降低影响,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三)人大“好保安

常年坚守在校园安全第一线,在门卫、巡逻、校园环境整治、楼宇值班、技防监控值守等岗位表现突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尽职尽责,多次受到领导表扬和师生员工好评,有立功表现和获奖经历等。

三、推荐、评定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以单位名义报送推荐材料。

2、评定工作分为初审和评审两个步骤。初审由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评审由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评定。

3、人大“好保安”的评选工作由保卫处组织实施。

四、申报办法

(一)在学校首页、平安校园专题网页、微人大公告栏或保卫处主页 “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表: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target="_blanc">表1:《中国人民大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target="_blanc">表2:《中国人民大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各单位填写申报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7月3日17:00前交至游泳馆配楼6303、6304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建成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联系人:魏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2511073

 

 

 

中国人民大学“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