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院“5+5”帮教模式 凸显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
2013年以来,门头沟检察院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双向保护”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依托社会资源建成5家多元化“扬帆观护基地”,以“德、智、行、规、劳”五位一体的帮教模式,实现京籍和非京籍同城待遇,有效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门头沟检察院被评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多元化观护基地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事例。截止目前,五家观护基地共接受包括门头沟院、海淀院、丰台院涉罪未成年人19人,帮教效果明显。
一是建立“公益实践基地,”以德正人。该基地负责人是门头沟区道德模范,带领的义工团队是北京市“十大”优秀团队之一,主要通过安排轻罪未成年人参加扶贫救困、助孤安老、急救培训、法制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使未成年人学会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重塑自我,增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修养,并感受融入到优秀集体中的正能量。如杨某去区光荣院陪革命前辈下棋、聊天,帮老人修剪指甲,听老人讲述革命经历,并与老人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今后我要多做好事,弥补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院最终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现杨某与北京某邮局签订了劳务合同,走上了工作岗位。
二是建立“义工培育基地,”启迪心智。该基地是我院联合区图书馆建立的,也是针对京籍涉罪未成年人监督考察工作的重要载体。主要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图书借阅、分编等图书管理工作,要求其定期阅读图书并撰写读书笔记,对其工作情况、言行举止、思想状态进行全面考察,为我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参考。主要目的是让未成年人在担任图书管理员服务他人的同时,接受文化熏陶,养成读书习惯,陶冶情操。如我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人杨某,超过我院规定的100小时工作时间,自愿在该基地完成245小时工作时间。其父母表示,该基地给了孩子一个很好的学习改正的平台,孩子的心静了、踏实了,也知道帮助别人了。再如王某,在该基地工作闲暇时,喜欢阅读与其电工专业相关的书籍,并考取了低压中级电工证书,他充满自信地说:“我今年一定要考取高压高级电工证书,成为有一技之长的人。”
三是建立军检观护基地,矫治行为。该基地是我院依托驻区某部队联合建立,主要通过选送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军容风纪检查、队列训练、内务整理、条令学习、劳动等军事化管理及训练,并通过军事化的训练及管理,使未成年人不仅在坐、立、行等外在行为发生变化,更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坚定的意志、较强的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一名观护对象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的手和脚都冻僵了,鼻涕流了都没感觉,尽管这样我还是坚持完成了四面转法和蹲姿,后来经过1200米的跑步,身体热了起来。”另一观护对象李某,在基地训练三天后,一改往日“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等散漫、浮躁习气,军姿挺拔,口令响亮,内务整齐,训练科目完成得出色,教官评价李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李某表示:以后自己不管是当兵还是不当兵,这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今后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像在军营里一样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做事。区委书记韩子荣对我院创新推出“军检帮教模式”作出批示:“检察院创新轻罪未成年人帮教途径的做法很好,是我区不良青少年教育实践工作的创新。”该基地也得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的高度肯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四是建立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基地,明法知规。我院设立未检多功能工作室,承载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功能。依托我院与首师大超越司法社会事务所签订的《少年检察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综合研究项目合作协议》,约谈未成年诉讼参与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开展司法社工社会调查、召开不起诉训诫会和听证会等。同时,依托与北京市涉诉未成人援助中心达成的合作机制,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个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矫治,为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和参考。本着办案全程、家庭联动、社工介入等原则,已对我院办理案件中的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持续性的法制教育,该9人最终均被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是建立全市首家非京籍观护基地,以劳育人。我院依托民营企业“益农缘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的,主要选择出身农村、有学习农业技能欲望的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封闭式生态养殖和果树种植等农业技术,帮助其树立“以劳动为荣、以懒惰为耻”的观念,消除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不劳而获等恶习,培养其勤劳、自立、实干的品质,进而使其思想上得到转变,真正远离犯罪。同时,该基地能够提供食宿,较好地解决了非京籍且在京无固定住所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难题。如王某,其在从事生态养鸡劳动时,细心观察到这里养鸡与老家养鸡的区别,表示要学习专门技能,回到老家帮助家里脱贫。其父亲得知消息后,专程从河南老家为检察官送来锦旗,并来到基地与孩子一起学习养鸡技术。王某的父亲表示,王某变化很大,变得比以前懂事了,知道关心家人身体,也能主动帮助做家务。我院根据王某的表现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王某表示:“我在这里不仅学习了养殖和种植技术、学会了洗衣、做饭等家务劳动,还养成了读书和记日记的好习惯,对自己今后的人生也有了初步的规划,今后绝不再冲动闹事了,一定遵纪守法,不沾犯法的事。”该基地目前已接受4名非京籍未成年人。(未检处刘玉霞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