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科长帮人办户口受贿80余万 获刑6年

28.05.2015  11:29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科长邵洪林,帮12名军转干部安置到城管、税务、街道等单位工作,帮5人办理进京户口,帮2家公司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和进京指标,收受贿赂款共计80.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邵洪林有期徒刑6年。

  邵洪林现年52岁,自2009年以来一直担任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科长,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政策性安置及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就业服务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间,邵洪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2名军转干部给予的贿赂款共计39.5万元,并在军转干部安置方面为12人谋取利益。

  记者了解到,12名军转干部最少的给邵洪林5000元,最多的给10万元。邵洪林收钱后,先后帮助他们进入丰台区税务局、人社局、城管大队、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处以及丰台区下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工作。

  除了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邵洪林的工作职责还包括:负责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承办政策范围内夫妻分居、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和各类人员的调京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邵洪林利用其负责丰台区人才引进以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等各类人员调京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胡某等7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41万元,并在人才引进以及各类人员调京等方面,对这7人及相关公司谋取利益。

  上述7人,有5人是为了将个人户口落到北京,每人给予邵洪林2万元到10万元不等。另外2人是代表单位给邵洪林贿赂款,邵洪林帮助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收取2万元;帮助中矿资源勘探有限公司落实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指标,收受7万元。

  2014年5月,丰台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邵洪林进行核查。在核查期间,邵洪林主动交待了组织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后丰台区纪委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2014年5月20日,邵洪林因涉嫌受贿罪被羁押,同年6月5日被逮捕。

  受审时,邵洪林表示认罪,但辩称其主动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应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邵洪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邵洪林有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已追缴的邵洪林违法所得77.5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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