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院检察长带队观摩公诉庭审并评议对公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庭审活动进一步成为定罪量刑的主要和决定性阶段。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为构建新型“大控方”积蓄能量,11月17日,由延庆院检察长段福华带队,检委会委员一行9人观摩了由延庆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交通肇事案的公开庭审活动,延庆院公诉处全体成员到庭旁听。
庭审过程中,因何某某交通肇事案案情特殊、复杂,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诸多法律、事实问题,公诉人针对争议焦点,以法庭讯问为起点,有效的设置伏笔,环环相扣,为之后的法庭质证环节提供支持;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出示证据有理、有利、有节,特别是在出示现场录像时,以精准的分秒时间有效的还原了案发经过;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论述充分,以变应变,获得被告人律师的认可。
庭审结束后,以段福华检察长为首的检委会专家委员及时组织公诉处检察人员召开座谈会并对公诉人出庭表现进行评议。段福华检察长指出庭审观摩是公诉人水平的集中体现,能够有效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促进公诉水平快速发展,此次庭审公诉人准备充分、应对自如,较好的展现了公诉人的良好形象,之后段福华检察长对公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认识与理念并转,打造郊区公诉品牌。延庆院地处郊区,与城区院相比在案件数量、案件质量方面都存在着差距,但是郊区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公诉部门在现行条件下要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不能觉得自己与城区院相比存在劣势无法跟进,而应抓住延庆地区的特色,利用好当前延庆县撤县设区的契机,办出优质案件,办出精品案件,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公诉品牌。
二是做到力度与效率并重,履行国家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必须明确使命,认真履职,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生命线”这一底线,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在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要注重办案效率,用好速裁程序,做到质量与效率双管齐下,齐头并进。
三是做到规范与创新并统,注重机制创新。今年是规范司法年,全国范围主推规范司法活动,在大的背景下,公诉人要严格规范司法,高标准、严要求,同时公诉人在注重创新,在规范中寻找创新点,实现规范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四是做到责任与能力并行,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公诉人要夯实自己的业务基础,除了要具备基本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相关知识外,还应增强自身办理疑难负责案件的能力,学会处理各种法律关系,解决复杂法律问题,尤其是各种因法律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打造出一支精干的公诉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