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召开“安全生产月”及防汛工作专题会

01.06.2016  21:04

        5月30日,市社召开“安全生产月”及防汛工作专题会,市社副主任张守海、安全保卫部及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市社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防汛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张守海同志强调: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月”和“用电安全警示周”活动,做好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责任,抓好配电室、配电柜、电工“分线包片”等关键点的管理;对照新的《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进行整改;严把电器、电料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抓好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

          2.要抓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关键时刻要装得上车,运得出去;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汛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值班管理,防汛重点要责任到人。

          3.各单位安保机构和人员配备要配合市社集团化管理要求,做到健全有效;安保工作人员要有法律法规意识、担当意识,敢抓敢管,遇到问题要快速反应,马上行动;把安全生产态势把控在可控范围之内,保证市社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市社安全保卫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