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所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

19.05.2015  18:05

  日前,市监督所喜获“2014年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称号的获得必将引领、推动全所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近年来,市监督所通过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健全完善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坚持创新驱动、突出文化建设、落实社会责任等措施全员参与文明创建,实现了单位与干部职工的同生共长。一是在行为理念上,构建了“廉洁、高效、务实”的执法队伍和“风清、气正、和谐”的执法单位;二是在治所方略上,形成了“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科技为本、服务至上”的管理理念;三是在队伍建设上,实现了引进、培养、使用的良性循环,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四是在体制机制上,签约兽医辅助支持下的官方兽医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五是在法制建设上,案卷评查优秀率连续5年100%,五年来共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万余起,为首都市民食品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