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先行先试 实现气象服务市场管理良好开局

02.06.2017  21:11

6月1日,市气象局在汛期气象新闻发布会上向新华网、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10余家中央和市属媒体通报了北京地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要求,请各媒体严格按照《气象法》和《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开展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及时传播北京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发布时要标注发布的台站和时间,不传谣、不信谣。

北京作为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市场监管的试点之一,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管理是开展气象服务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北京市副市长卢彦批示指出“加强管理,很有必要”。

市气象局在气象服务市场管理制度、规则、监管手段和方式方面先行先试,针对90%的互联网公司都是在北京注册的特点,与市网信办、市工商局信息共享,初步和40余家相关单位建立联系,并有33家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在市气象局进行备案。

今年5月,市气象局成为全国气象部门内首个与网信办联合开展气象预报互联网传播工作的单位,与市网信办联合通报了2016年北京地区气象预报互联网传播情况,通过选取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期间4次天气预报和2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评价时段,采集中国天气网、墨迹天气等8家网站、8家手机客户端在此时段内传播的气象信息与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进行比较后发现,北京地区在气象预报传播方面存在“五个不”问题,即预报要素不准确、预报内容不全面、预警信息不规范、信息传播不及时、来源时间不明确。如网站方面预报要素传播上,除中国天气网在只存在1次风速和1次风向的偏差,其余网站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传播信息不全的情况;如手机客户端方面预警信息传播时,最美天气和360天气未传播预警信息外,其余手机客户端均传播了预警信息,但是天气通和2345天气王使用预警图标不规范。此外还有存在预警信息解除不及时、气象信息传播速度慢等问题。

记者从市气象局了解到,2017年北京将建立气象预报互联网传播质量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季度发布北京属地网站很手机客户端数据采集、编发和发布的评估报告,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执法。(韩丽琴 叶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