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强化反贪人才工作的主要做法
2011年以来,市检一分院坚持从实践培养、规范办案、内部监督等方面不断强化反贪人才队伍建设,为大要案的顺利查办夯实了人员基础。截至目前,市检一分院有1人当选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专家,1人在去年的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五届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反贪业务评比第一名,8人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库。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办案模式,强化实践培养。 一是实行“队建制”办案。在两个侦查处设置6个侦查队,由侦查队长作为办案主要责任人,负责综合指挥协调、科学合理配置办案力量,对全部案件牵头抓总,并按照年龄、阅历、能力等不同特点,按比例配齐6至8人,将传统的“一检一书”办案组,整合成为具有整体协作能力和较高专业化水平的侦查团队,在保持办案规模、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2011年以来立案案件中,大案比例和要案比例逐年上升,去年达到100%,先后查办了国家能源局系列专案、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案等大要案。二是进行“橄榄制”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履职的管理,查办案件时,采取“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制模式,即在前期线索初查和后期结案处理时,由侦查队中的具体承办人负责;而中间查办过程,则由全队人员集中作战,组成外调、查账、审讯、询问多个办案组,各司其责、整体推进,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丰富具体承办人的办案经验、提升深挖案件能力。2011年以来自行发现案件数占全部立案案件数的半数以上、对保持办案规模起了重要作用。三是推行“实训制”培养。加强与教育培训等部门的配合,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贪部门岗位实训。同时,以参加本院和市院精品案件评比为契机,要求干警从基本案情、侦破过程、侦查手段、方法策略、审判结果、办案效果等方面全面梳理所办案件,认真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办案。 一是严格办案流程。进一步加强队建制模式下的机制建设,为有效发挥队建制作用提供规范性指导。如,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诉法、刑诉规则,全面梳理办案流程,制定《反贪办案流程图》、《反贪工作程序分解图》、《反贪局业务工作督办单》、《反贪局综合工作督办单》等系列文件,在突出侦查队在办案过程中主体性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对案件线索评估、初查、立案、做其他处理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细化工作要求、具化办案责任、强化内部监管,规范执法办案的每一工作环节。二是转变侦查模式。严格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严格规范办案的要求,将工作重心从突破口供转移到收集证据上来。加强与技术部门配合,制定了《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同步录音录像对证据的固定和补强作用以及对翻供的约束作用。同时,积极探索技术、信息化手段在侦查办案中的应用,密切与技术部门在电子证据的收集、调取、固定、鉴定等方面的配合,拓宽证据来源途径。三是突出办案质量的核心地位。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诉引导侦查工作机制,与侦监、公诉部门建立引导侦查工作机制,要求对证据的收集、固定以及侦查的方向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提升案件质量。2011年以来,实现所有案件100%引导,未出现一例不起诉、无罪判决等低质量案件。四是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完善律师接待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明确告知举报侦查活动违法的途径,切实规范侦查行为。制定《加强执法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与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等开通了医疗绿色救济通道,为被讯(询)问人出现身体不适时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
三、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廉洁自律。 一是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队建制模式下,侦查队长负责一线指挥,并向局长、处长负责和报告工作,同时,由于初查计划、行动预案等办案程序融入集体讨论,相对公开,侦查队长也受到队内其他成员的监督。另外,依托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侦查工作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纵向到头、横向到边的整体防范体系,有利于防止违规办案和安全事故。2011年以来,市检一分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对反贪干部的投诉数量逐年下降,且经查均不属实。二是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与纪检监察处联合制定了《关于自侦案件搜查扣押现场督察实施细则》、《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督查细则》和《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侦查队执行搜查、扣押任务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提前通知检务督察部门,由检务督察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督察。同时,纪检部门有权对侦查队“使用警务区、搜查扣押、初查不立案、变更强制措施、立案后又撤案、案件释法说理”等案件办理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