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社会责任感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督促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

23.06.2015  19:47

  为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市住建委督促竣工验收合格的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赵登禹大街(玉带河大街-故城东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运河核心区赵登禹大街道路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

  根据住建部5号令和《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运河核心区赵登禹大街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市监督总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相关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贯彻执行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保证落实情况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下一步,在今后的质量监督工作中,市住建委将永久性标牌的设置作为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管,促进工程建设各方提高工程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