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政府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大家对市政府整改工作是否满意,请测评。”12月26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40余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按键投票,对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进行的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彰显了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刚性。
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曾对我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并提出了评议意见。在评议中,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我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同时,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市政府及其部门的747件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并收集8个方面24类,共90余个问题和建议。
市政府在接到评议意见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工作整改。按以往的工作惯例,市政府书面提交一份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再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即可。
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专项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政府的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标志着监督向刚性迈进一步。
据了解,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测评一般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经现场测评显示,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的整改工作情况表示"满意",特别是对市政府在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评议过程中边评边改的态度,给予了肯定。
虽然测评结果为"满意",但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市政府整改工作情况时,对我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又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这些意见将在今后市政府完善我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中逐步落实。
"测评结果虽然只有三个等次,但是对我们的工作无疑是一场考试,感觉压力很大。"一名政府相关部门干部说,"这种满意度测评,促使我们必须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尽善尽美,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更满意。"
"通过这次专项工作评议,市政府动真格对我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进行了完善,清理了很多制约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企业获益良多。"重庆海电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建旗说,例如投资前置审批,除了必要的几项外,消防、环保等以前的前置审批现在放在立项后审批,大大提高了企业投资进度。(杨冰)